泰国 2024 年第 15 号部长条例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,为家政人员提供最低工资、每天最多 8 小时工作和产假等保障;国际劳工组织说明,为家庭工作的司机同样适用。外籍人员只有缅甸、老挝、柬埔寨籍可以做家务工作,并须持工作许可。驾驶机动车属于外国人禁止从事的职业。
- 每日工时
- 最多 8 小时
- 曼谷最低工资
- 每天 THB 400
- 外籍家政人员
- 限缅甸、老挝、柬埔寨籍
家政人员的法定权利
- 国际劳工组织的说明:第 15 号部长条例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生效,适用于在家庭工作或为家庭工作的清洁、厨师、护理、司机和保安人员。
- 国际劳工组织写明,条例让家政人员适用最低工资,每天最多工作 8 小时,另有 1 小时休息,每周最多 48 小时。
- 泰国政府公共关系厅公布,工资委员会第 14 号公告(2025 年 6 月 17 日)把曼谷全境最低工资调到每天 400 泰铢,2025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。
- 国际劳工组织列出的休假:每周至少 1 天休息,每年至少 13 天带薪公众假期,工作满 1 年后有 6 天带薪年假,带薪病假最多 30 天。
- 产假 98 天,其中 45 天由雇主照常付薪;不得因怀孕解雇,孕期不得安排晚 10 点至早 6 点工作、加班或假日工作。
工资、解雇和罚则
- 国际劳工组织写明,除公积金、税款、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赔偿、为员工利益的欠款和工会会费 5 类外,不得扣工资;每类不超过工资的 10%,每次合计不超过 20%。
- 解雇须提前一个工资周期通知,在最后工作日后 3 天内结清工资,包括未休的年假,并开具工作证明。
- 雇主违反条例,视情况最高可罚 200,000 泰铢和/或监禁 1 年;按刑法,雇主扣留家政人员的身份证件属于违法。
- 家政人员的法定最低年龄为 15 岁,15 至 17 岁不得从事危险工作或夜间工作。
雇用外籍家政人员
- 泰国劳工部列出外国人禁止从事的职业,并注明按内阁决议,缅甸、老挝、柬埔寨籍人员可以从事劳工和家务两类工作。
- 劳工部写明,雇主不得雇用没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,也不得安排与许可不符的工作,违者最高监禁 3 年或罚款 60,000 泰铢,或两者并罚;雇用、调动或离职须在 15 天内通知,否则最高罚款 1,000 泰铢。
- 就业厅说明,按两国备忘录(MOU)引进新的外籍员工,要先向府就业办申请配额,再经来源国使馆、来源国名单、入境和接收中心培训等步骤,雇主可自行办理或委托持牌公司,咨询热线 1694。
司机
- 劳工部列出的外国人禁止从事职业包括驾驶机动车(国际航班驾驶除外),三国人员的豁免只列了劳工和家务两类。
- 国际劳工组织写明,为家庭工作的司机也享有第 15 号部长条例的权利。
需要留意
- 外国人作为雇主直接雇用泰籍家政人员或司机,泰国官方页面没有专门说明;雇用家政人员与雇主本人签证的关系,本站也没有找到官方说明。
- 条例原文和泰国劳工保护福利厅的页面本站未能打开,以上权利引自国际劳工组织的摘要,其中最低工资举例仍是 2025 年的旧数 372 泰铢;曼谷 400 泰铢之后是否再调整,请以劳工部最新公告为准。
- 劳工部禁止职业页面引用的是佛历 2522 年(1979 年)皇家法令的清单,此后修订的公告本站没有打开核对。
- 外籍家政人员的工作许可费、体检和保险费用,本站没有找到现行的官方收费表。